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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五章 枉费本王的良苦用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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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凝云身上的确散发着香味。


因为她沐浴的时候,都是花瓣浴,香味久久不散。


朱凝云哪里听到这么挑逗的话,脸红的不行。


不过想到对方是自己的夫君,又如此爱着自己,她便不作回应,继续教导李逍练字。


李逍接下来也没继续撩骚了,而是开始正儿八经的学写字。


不能辜负人家的心意嘛。


姿势纠正过来后,朱凝云又开始教李逍学习楷书字体。


楷书工整规范,干净利落,不潦草、笔笔分明。


这种字体用的最多,最实用,哪怕是上奏疏也是用的楷书。


直到中午,李逍伸了个懒腰,有些疲惫了。


“逍郎,练字非一朝一夕,不用气馁,明日我再来。”


朱凝云十分有耐心,一点都不嫌麻烦。


她想要帮李逍将弥补缺点,默默的帮助他。


这也是母妃教给她的为妻之道。


“嗯,你也累了吧,我送你回去休息。”


李逍起身,准备送凝云回永安阁。


他知道对方的身体并不太好,这一上午怕是有些劳累。


朱凝云正要起身,突然发现桌子右桌角处,露出半截纸张,上面有一些小字,字迹很是好看。


“咦...这是什么?”


朱凝云瞧了一眼,指向那纸张道:“逍郎,你用什么笔,才能写出又小而又纤细的字啊?”


“这是...钢笔字...”


李逍如实答道:“暂时不要透露,是我刚研究出来的。”


说着,他将钢笔拿了出来。


“凝云你要是喜欢,就拿去用吧?”


“钢笔?”


朱凝云目光看向了这钢笔,坐了下来,紧接着尝试写字。


“这....”


朱凝云美眸微张。


这也太流畅了,很轻松的就将字写了出来。


更为关键的是,无论力道大小,线条始终差不多粗细。


她又不停地写写画画。


发现这钢笔,竟然不用蘸墨,能一直这样写下去。


“逍郎,这钢笔是你做出来的?”


朱凝云惊讶问道。


“嗯...”


李逍虚心的点了头。


朱凝云激动道:“若是此笔能够普及,对于大明朝来讲,这将节约多少纸张,也无需磨墨这些繁琐之事...”


李逍摇头道:“凝云...这玩意没法量产,我只能制作出一支出来。”


“那...真是可惜了。”


朱凝云爱不释手,又在纸上开始写字。


“夫君,我这字很丑啊...”


朱凝云发现自己用这种纤细的笔,都不会写字了。


“凝云,不如我教你?”


李逍嘿嘿一笑,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!


“伱教我...你那字...咦?”


朱凝云看向李逍写的字,竟然如此好看,愧疚道:“原来逍郎的钢笔字写得这么好看,只不过不会毛笔字罢了。”


李逍的钢笔字,就是正楷,十分漂亮。


这样一来,两人几乎相反了。


“夫君,你这是摘抄这些文章吗?”


朱凝云又发现了,李逍桌面上的钢笔字,是抄的那些扭扭捏捏的毛笔字写的文章。


“嗯,这些是我以前在老家写的。”


“现在来了这边,我想用好一些的纸张抄录下来。”


“免得时间长了,遗失掉了。”


李逍将文章拿了出来,差不多有一大摞。


这些都是以前自己在大树口村里面写的...红楼梦!


没错,那时候的李逍想要在历史上留下些什么,另外赚点钱。


作为文科生,四大名著他都很熟悉。


但三国演义、西游记、水浒传都是明朝出现的小说。


于是乎他便开始根据回忆,写出自清朝的红楼梦。


四大名著,必须有我李逍的名字!


不过从老家带来这些年根据回忆抄写的红楼梦,用的都是草纸...


有些难登大雅之堂,见不得人。


李逍便打算,将自己写的,重新抄录下来。


“逍郎,你还会写文章呢...这好像是...话本小说?”


朱凝云越看越是惊喜。


“闲来无事写的。”李逍道。


“我可以看嘛?”朱凝云看向李逍。


他想看看,李逍写的到底是什么。


李逍点头道:“当然可以...不过我还没有抄写完...这草纸你不嫌弃的话...还是等我抄写完再给你吧?”


“逍郎,我来帮你抄写。”


朱凝云不想对方太累。


“也行....不过,你慢慢抄,不用太累了,内容有些多...”


说着,李逍将钢笔和墨水递给了凝云。


然后耐心教对方如何使用。


朱凝云也是极为聪明,一学就会。


“嗯嗯...挺容易的,我懂了,这钢笔真是神奇!”


朱凝云对这个钢笔越发的喜欢。


笃笃笃——


这时,下人前来敲门。


随后将金凤鸾送来的彩头拿了进来。


东西可不少,分别是价值一百两白银的凤尾金步摇一幅。


价值三百两白银的点翠镶红玛瑙凤头步摇一对。


还有两百两白银。


“凝云,分赃啦!”李逍坏坏一笑。


“分什么账,搞得我们跟强盗似的...”朱凝云小声道。


“这场比赛是我们一起出力赢下的。”李逍将首饰递给了她:“这些首饰归你,银两就归我了。”


“首饰你拿去折换成银两吧....我用不上。”


朱凝云一直不已真面目示人,用不上首饰。


她想也没想就要将首饰推回去。


而且...自己不是没机会给他银两么,这刚好是个机会...


“那可不成。”


李逍紧紧握着她的手,将首饰放在她的手心,合上。


认真说道:“这是我们第一次共同得到的东西,要好好保留着,以后我要让你戴着给我看。”


对啊,这是我们第一次齐心合力获得的物件。


很是有纪念意义。


朱凝云这才反应过来,慌乱道:


“啊...方才是我没有想到...对不起...”


“傻瓜。”


李逍捏了捏她的小手:“我们之间要说什么对不起啊,不分彼此....”


“嗯...逍郎...我都听你的....”


....


就如此。


这几日,李逍每天都啥事不干,就跟朱凝云腻歪在一起。


你教我写毛笔字,我教你写钢笔字。


不经意间,小手碰在一起。


甜蜜积分唰唰的涨...


朱棣一直默默暗中观察,心说这小子应该懂我的意思吧?


想要超过咱这几十年的箭术,弯道超车的话,只有火器了。


给了你两千两银子,应该能琢磨出点什么把?


可最终....他发现,这小子是沉迷女色了...


整日跟闺女腻歪在一起。


“可恶,枉费本王的一片良苦用心啊..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