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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小狼

作者:老克林 返回目录

失宠的王子忧伤的蹲在一旁,看着帐篷里幸福温馨的众人,一种莫名孤独失落感涌上心头。


这个家不需要我了。


大姐不爱我了。


主人也不爱我了。


我要离家出走。


王子一步三回头的向帐篷门走去,决定只要现在有人出声挽留自己,自己就原谅他们。


可惜直到走到帐篷门口,也没有人出言挽留。


心碎的王子把头伸出帐篷门,瞬间寒风刮在鼻尖像被针刺一样疼痛。


算了!


这种天气不适合离家出走,给他们一个反省时间。


王子给自己的底线下面再画一道新底线,转过身,重新走回暖和的鹿皮毯子上。


而此时,逢山被纳什的话吸引,询问什么叫狼群出事。


纳什指着吃鸡翅的小狼崽,“头狼不死,狼崽不会独自在苔原。”


哦!


逢山若有所思的点点头,目光落在正欢快吃鸡翅的小狼崽身上.


头狼对于整个狼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,如果不是头狼出事,绝对不会把狼崽遗落在冰天雪地。


可狼群能有什么事情?


如果眼前小狼崽是出现在营地附近的狼群,预感就会有反应。


现在没有反应,就说明这只小狼崽不是那支狼群的成员。


烦躁。


皇冠领里到底有几支狼群,难不成是狼窝!


小狼崽吃完鸡翅,可能还没吃饱,凑到逢山腿边嘤嘤叫。


逢山几乎肉眼看到在小狼崽的毛发里,几只臭虫钻来钻去,刚刚没有看到,是因为外面雪地温度低,臭虫进入静止状态,减少能量消耗。


现在帐篷里温度回升,这些臭虫又活泛起来。


嘶!!


这狼崽身上有臭虫!!


别以为北极圈没有臭虫,其实环境极端寒冷,臭虫仍然能够找到生存空间,只是活动少而已。


尤其在是不爱洗澡的因纽特人,臭虫更为普遍。


逢山最讨厌的就是臭虫,小时候流浪的时候没少被咬,一咬一片红疙瘩,可痒了,那会没钱买药膏,只能硬扛,红疙瘩要好久才能消。


再次见到臭虫,逢山瞬间浑身难受,像是几個月没洗澡的刺挠,立马提溜起小狼崽的后脖颈。


对付臭虫,逢山用过敌敌畏和66粉,还用太阳曝晒过,现在冰天雪地里到哪找这些玩意,太阳就更别指望了。


目光落在柴火炉上煮的一锅雪水,是纳什准备用来烫雷鸟毛的,臭虫用开水烫也管用。


“纳什,快给锅里加雪,狼崽身上有臭虫。”


纳什一听,连忙掀开帐篷,捧起积雪丢进炖锅里,伸手在锅里试了些水温。


“可以了。”


逢山提溜起小狼崽,在惊恐叫声中,直接按进炖锅里。


王子看到这一幕直接傻眼。


护食而已?


打一顿不就好,有必要丢锅里煮。


以后可不能护食了。


不过话说回来,煮熟好不好吃?


小狼崽没入热水中,从刚开始的惊恐慢慢变的舒服,热水在毛发间流动,温暖整个身体。


可能是营养不良的缘故,不少吃不饱的臭虫被热水烫死,漂浮在水面之上,还有很多紧紧抓在皮毛上面。


尤其是脑袋,由于脑袋接触不到热水,就成为臭虫的救命岛,肉眼可见臭虫在小狼崽脑袋上爬来爬去。


逢山打个激灵,胳膊上浮起一层鸡皮疙瘩。


这才想起来,自己可以用巫术啊。


可乐和王子就是使用了奴兽术,皮毛里才不长虫。


想到这里,逢山连忙伸出手,对着小狼崽,口中念叨奴兽术咒文。


一道红芒从巫器骨戒飞出,落在小狼崽的身上。


下一刻。


密密麻麻的臭虫纷纷离开小狼崽脑袋,集体投入热水的怀抱。


过了一会。


逢山觉得差不多了,拨弄小狼崽的皮毛,看不到臭虫的踪迹后,把它从炖锅里提出来,用兽皮包裹,放在火炉边烘烤。


纳什把炖锅拿出帐篷外倒掉,重新烧一锅雪水。


等会还要给雷鸟烫毛炖汤。


至于泡过臭虫,那又怎么样。


从另一个角度来说,臭虫也是一种蛋白质,没看动物园猴子整天抓臭虫吃。


很快。


小狼崽的毛发烘干,解开兽皮那一刻,即便木讷的纳什也不得不夸一声漂亮。


一身漂亮的白色皮毛展露无遗。


每一根毛发都整齐而柔软,微微卷曲着,仿佛是大自然精心雕琢的艺术品。


“是苔原狼,只有苔原狼才有这种白色皮毛。”纳什说道。


管它是什么狼。


好看就行。


逢山轻轻用手指梳理小狼崽毛发,感受那细腻质感,仿佛触摸到最柔软的云朵。


小狼崽眨着明亮眼睛,与逢山对视。


那一刻,逢山仿佛从它眼神中看到了信任和依赖。


“我会帮你找到家人。”


“让我看看,你是弟弟还是妹妹。”


逢山抓起小狼崽的前腿,拎到面前,小狼崽害羞的用尾巴挡住。


“王子,这是个妹妹,你们别欺负它。”


王子幽怨的抬起头,看着在主人怀里受宠的小狼崽,心里更是悲凉。


炖锅里的雷鸟汤煮好,气泡冲开厚厚一层油脂炸开,一股浓浓香气在狭窄的帐篷里弥漫。


剩下两只剥皮处理干净的野兔,用树枝穿起来架在柴火炉边缘,利用炉壁高温烘烤。


相比直接用火烤,这种做法好处是不会把兔肉烤糊。


本身兔肉的肉质嫩,不需要太高温度,也不用刷油,冬季是野兔脂肪最多的时候,只需要用炉温慢慢烘烤,将脂肪转化成油脂。


逢山掏出国内烧烤三大料,咸盐、孜然、辣椒面。


先用小刀在兔肉上划出一道道的斜口,撒上咸盐,让兔油把咸盐化开融进兔肉,等兔肉表面烤出一层焦酥皮壳,撒上孜然和辣椒面。


可惜在沃尔玛超市没有买到芝麻,少了一点味道。


本来雷鸟汤就够香了,撒入烧烤料的烤兔香味直接压倒雷鸟汤。


尤其纳什,瞪大眼睛看着逢山烤肉的动作。


平时自己烤肉直接把肉放在火上烤,不管糊没糊,最多撒一些盐。


而Khilla烤肉,随便抓一些粉末撒在兔肉,气味马上变得不一样,仅闻到气味就让人流口水。


王子、可乐、小狼崽守在火炉边,小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烤野兔。


逢山用小刀切开兔腿,看到肉的颜色,点点头。


“烤好了,准备吃饭!”


话音刚落,纳什从背包里拿出自己的餐盒,王子和可乐也叼出自己的饭盆。


只有小狼崽懵逼的左右看看,朝逢山发出嘤嘤嘤的叫声。


“你身体还虚弱,不能吃辛辣,喝雷鸟汤吧!”


逢山拿出自己的餐盒,用勺子在炖锅荡了汤,撇开油层后舀一勺清汤,又挑了一些雷鸟肉放到小狼崽面前。


至于王子和可乐,逢山用小刀刮去兔肉表面的烧烤料,俩活爹各自分到一条兔后腿。


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