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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两脚羊

作者:青山尽墨 返回目录

井国,平水府,白云胡同。


一辆黄包车,停在白云胡同口,车夫小心翼翼提醒着卧在车里熟睡的客人。


“先生,白云胡同,到了。”


云阿四被车夫叫醒,看了眼胡同,摸了张零票,递给对方后,提着自己的皮箱,下了车。


白云胡同很幽静。


胡同两侧没有墙皮,砌墙青方砖之间交错的纹路,清晰无遗的暴露着。


这会儿已经傍晚了,天淡淡的黑,胡同里有些勤快的小姐已经开始上工了。


她们穿着旗袍,戴着自己压箱底的首饰,靠在砖墙上,露着丰腴白嫩的腿,等候客人们挑货。


“四哥,回家了?”


“四哥,上我家玩一趟,家里进了台收音机,能听节目,蛮有情趣的呀。”站墙小姐吸了口女士香烟,调戏阿四。


聊天的时候,云阿四的皮箱滴着血。


他不动声色,拿出手帕,抹掉血迹后,稍稍弯着腰,扬着手,跟小姐们边打着招呼,礼貌拒绝对方的邀请,边往胡同的深处走。


白云胡同146号,


到家了。


云阿四进了屋,脱去大褂,拿毛巾洗脸,擦手擦脖子。


他的太太郑玲子,此时帮他整理着皮箱。


箱子打开,里面除了换洗的衣物,几个牛皮纸质的文件袋,从酒店顺来的未开封的香皂浴巾外,还赫然躺着一只——带血的羊。


羊不大,从头量到尾,顶多半米,肚子被剖开,内脏已被摘掉,皮肉的血迹还未干涸。


羊不算稀奇,但稀奇的是,这只羊的眼睛被一条黑布蒙着,嘴巴被密密的针脚缝了起来,


四只蹄子上,穿着婴儿穿的黑色虎头鞋。


郑玲子痴痴的望着羊流口水,但她没有去动羊。


每次出差,云阿四都会带回来一只羊,这羊的滋味也真的鲜美,可处理羊,必须得阿四亲自动手。


曾经有一次,郑玲子想自己去洗羊烹羊,才伸手,就被云阿四扇了一耳光。


所以,现在即使郑玲子再想吃羊,也只能忍着,她把带血的衣物、文件袋都清理了出来。


衣物拿水泡着,文件袋把文件掏出来,袋子丢掉。


清理期间,郑玲子终于听见洗完脸的云阿四说:“阿玲,我去做羊。”


她期盼许久了,但为了不显得自己馋嘴,刻意不动声色的说:“嗯,多放点葱。”


“好。”


云阿四抱着羊,走到卧室门口,忽然回过头问:“对了,玲子,和我结婚以来,你经常吃我带回来的羊,对吧?”


“嗯。”


“吃多少只啦?”


“十二只,怎么了?”


“没……没什么,蛮好,蛮好。”


云阿四终于把羊抱到了厨房,他发现家里醋用完了,便重新穿好大褂,去胡同对面的“李记杂货铺”打醋。


郑玲子则对着穿衣镜,可怜起自己的身条来。


“早知道阿四今天回来,昨天就不该约小姐妹吃红烧狮子头,腰又要粗了。”


……


云阿四打完醋,回到家开始做羊。


他先将蒙在羊眼上的黑布解开。


羊的眼睛极有特点,是横瞳,左右宽,上下扁,人与羊对视,容易产生眩晕恶心的不适感。


但此时砧板上的羊则不是。


若是郑玲子在厨房,以她肉眼就能分辨自己涨了几两肉的感知力,一定能发现,这只羊的眼睛很奇怪。


“眼睛倒是蛮好看的。”


云阿四欣赏完后,拿筷子挑了羊眼珠子,用菜刀拍扁后,扔进了锅里。


接着,他又将羊蹄上的虎头鞋脱下。


将蹄子一一斩去后,云阿四划断了缝羊嘴的线。


羊嘴是强行缝上的,内部原本就绷着劲,线一断,“噗嗤”自己就张开了。


拔掉两排牙齿后,云阿四大刀阔斧的给羊改刀。


一时间,厨房里剁得噼里啪啦响。


云阿四经常处理羊,手脚很利索,大半个钟头后,一整只羊,分成了一块块大小均匀的羊肉,整齐的码进了砂锅,开煮。


云阿四拿醋、香油、麻酱等调了个蘸汁后,便坐到沙发上看报纸。


随着羊肉的香味越发的浓烈,郑玲子垂涎欲滴,云阿四收了报纸,进了厨房,配了一碗草药汤,然后端出了砂锅。


羊肉是白水煮的,蘸点蘸汁,原汁原味。


草药汤的汤色清亮,略带橙色,像饭馆里卖的橙子汽水。


“羊经常吃,这汤,你还是第一次做。”


“喝吧,我在明江府出差的时候学的,清凉解暑。”


云阿四笑着说。


郑玲子将信将疑,先尝了一小口,发现味道确实不错,鲜中带点甜,口感很细腻。


她便一边吃羊一边喝汤。


期间,她没劝云阿四吃羊,因为阿四不吃羊,说天生受不了羊膻味。


但她不知道,阿四很喜欢吃羊,


只是阿四不吃她吃的这种羊。


一整只羊,吃了整整一个钟,吃得郑玲子打饱嗝。


她轻抚着微微隆起的肚皮,打趣说:“阿四,怪你呀,明天上工,同事肯定嘲笑我是不是怀孕啦。”


“呵呵。”


云阿四瞧了一桌子的羊骨头和空空如也的汤碗后,饶有兴致的说:“阿玲,我在明江府出差,听说了一些趣闻,想不想听?”


“听了些什么名堂?讲讲看?”郑玲子吃饱喝足,心情也很不错。


云阿四说:“咱们世道里,有一个江湖,江湖很大,咱们平水府在江湖里,明江府也在江湖里,甚至井国的每一个州府,都在江湖里。


江湖上有很多堂口,每一个堂口里的人,都有特殊的本事。


这些人的本事,有的说自己是跟神明学的,有的说自己是跟邪鬼学的。


跟神明学了本事的人,叫神人,跟邪鬼学了本事的人,叫阴人。


我要说的趣闻,就关于一个阴人。


那个阴人所在的堂口,叫——戏子!”


郑玲子平时就爱听戏,云阿四出差的时候,她经常约小姐妹去听戏。


手头不宽裕,听的自然不是什么大戏,无非是小茶社、小剧院里的戏。


她爱听戏,听到“戏子”,便更有兴趣了,问:“这戏子,可是唱戏的戏子?”


“比一般唱戏的要高明得多。”


云阿四说道:“戏子勾魂,夺人心魄,从来不是谣言。


他们师从邪鬼道,勾魂的本领,在平水府所有堂口里,数一数二高明。


所以他们杀人,往往简单,只需通过演一折子鬼戏,便能把魂从活人的身体里勾出来,然后带到没有人的地方,用特殊的手段把魂杀掉。


人的魂死了,身体纵然完好,也不过空壳子一个,行尸走肉罢了。”


郑玲子听得浑身起鸡皮疙瘩,说:“阿四,那我经常去听戏,不会也被人把魂勾了吧?”


“你不与人结仇,又不在江湖上行走,谁会勾你?”


云阿四顿了顿,又说:“不过,对戏子来说,勾魂容易杀魂却不容易。


因为杀魂之术,容易露出马脚,一旦被懂行的高人追查到,便能顺藤摸瓜,将杀魂的戏子找出。


戏子想把杀魂做得不显山不露水,唯一的办法,就是‘养羊’。”


羊?


听到这个字眼,郑玲子身体没来由的哆嗦了一下。


她故作撒娇,说:“哎哟,阿四,你是不是看我刚刚吃羊,想吓唬我一下?”


云阿四没有理会,自顾自的说:“把要杀的魂,以引魂之术的手段,引到羊的体内,再将这只羊养上七天,


这只羊的身体,和人的魂就融在了一起。”


郑玲子咂摸着阿四话中的羊,再和自己吃过的羊一对比,顿时……


“呕!”


她冲进了厕所,想要狂吐,可什么都吐不出来。


云阿四像一道索命的亡魂,冰冷的声音,如刀般刺进郑玲子的耳朵。


“养好了的羊,杀掉,魂魄尚未离体!


自此,那魂便彻底死去,哪怕是道行通了天的高人,也再找不到这缕亡魂的下场。”


郑玲子明白了,原来……原来……她根本不是云阿四的太太,而是阿四杀人之后的清道夫。


“呕,呕!”


郑玲子使劲的去抠嗓子眼,她想骂想逃,但最想做的,是先把自己刚刚吃进去的羊给吐出来。


可是她的手指,根本伸不到自己的嘴里,低头一看,发现不知什么时候,自己的手指,竟然变成了蹄子!


“啊?”


郑玲子连忙去看镜子,发现自己的脸上,已经涌出了许多白毛,瞳孔也从圆形,变成了扁长,


她哭了,哭得很绝望:“云阿……咩……你个……咩……生!”


她一旦说到复杂一点的字眼,舌头就像打了结似的,气息到了嘴边,只顶出一声羊叫。


她在变羊,之所以这样,是因为她喝了云阿四做的那碗像橙子汽水的草药汤。


这碗汤她今天第一次喝,也是最后一次喝。


“兽医配药做的汤,效果确实好。”


云阿四抱住太太的头,轻轻吻了上去,说:“玲子,我真的舍不得你死,


但是,这次我杀的人,叫周玄,周家班的少班主!


周家有神人,我很怕他找到我,为了确保万无一失,只好委屈你了……”


……


夜已经很深了,云阿四提着皮箱,走出了家门。


胡同里站墙的小姐,依然热情的打招呼:“阿四,又出门啊!”


“嗯,公司事情多,还要出差。”


云阿四礼貌的欠身,打完招呼后,在胡同口叫了一辆黄包车。


“去太平路。”云阿四上了车。


到了太平路后,


云阿四站在“嘉林西点铺”的门口。


西点铺装了遮雨的门棚,一旦遇到雨天,搭电车的人,都在门棚下面等车。


云阿四打开箱子,抱出一只半米的羊,等到电车离自己只有十来米的时候,将羊扔到了轨道上。


呼啸而过的电车,从羊身上重重的碾了过去,像一脚踩烂了一颗白桃,果肉糜烂,汁水喷得到处都是。


太平路的电车轨道穿过闹市区,这里电车撞死人都是常事,碾碎一只羊,又会有谁关注?


……


云阿四去了一趟旅店,出来的时候,箱子已经扔掉了,他换了崭新的长袍,崭新的帽子,以及一张——崭新的脸。


戏子不但擅长勾魂,也擅长变脸,


最擅长的,


当然还是演戏,云阿四在生活里除了是云阿四以外,他还有另外一张脸皮,另外一个身份。


“黄包车。”


“先生,去哪儿?”


“去周家班。”云阿四上了黄包车便睡,这次他真的睡得很香甜。


周玄的魂,已经处理得很干净了,甚至连吃魂的阿玲,也处理得很干净。


这桩大事,算彻底做成了,


暗地里,堂口的赏赐是不会少的,而明面上,他依然还是周家班里的师兄。


工钱够高,也受人尊重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