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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章 野生糙米

作者:黑天天 返回目录

李旭给宋思思打电话,今天诊所关门,放她一天假。


拿着一柄采药的小镰刀,李旭坐公交车去汤山。


路上,他想到了赫赫有名的响水贡米。


响水贡米被称为‘中华第一稻’,米中极品。


味道非常的好。


为什么?


就是因为其生长的地方,因地壳运动和火山喷发形成了大面积的玄武岩地貌,经过数千年,腐殖土堆积在石板上,形成了肥沃的黑土。


响水贡米生长在万年熔岩台地上,享受着黑色腐殖土壤的滋养,纯净镜泊湖水的灌溉,呼吸着原始森林的新鲜空气。


观如羊脂美玉,品味甘醇柔韧。


自唐代以来,响水贡米呈历朝贡米,跨越千年,而成为米中传奇。


所以,对于植物来说,环境是最重要的因素。


很多中药材之所以珍贵,就是生长的环境的原因。


同样是人参,野外的人参和人工种植的人参,用现代仪器分析,它们成份是一样的。


但是,它们的药效不一样。


中药材,就是这么神奇。


一个小时后。


李旭下车。


一眼就看到汤山。


山不高,从远处看就是一个鼓包。


不过,因为周围尽是河滩乱石,路不好走,也没有人烟。


显得非常荒凉。


李旭根据情报中的方向,走向东北处。


荒草丛生,偶尔能听见几声鸟鸣。


山脚下的土壤呈深褐色,摸上去有种特殊的颗粒感,像是掺杂了细碎的矿石。


“就是这里了。“


李旭来到汤山山下东北方位。


开始寻找野生大米。


很快,他在一处向阳的坡地上发现了一片野生糙米——稻秆稀疏地生长在杂草间,高度只有半米左右,稻穗短小,谷粒外壳粗糙呈褐色,与普通稻田里金灿灿的水稻截然不同。


“这卖相……有点寒酸啊。“


李旭蹲下身,摘下一粒糙米,剥开外壳。


米粒呈淡黄色,质地坚硬,闻起来有股淡淡的泥土味和矿物质特有的金属气息。


他拿出采药镰刀,小心地收割了一片稻穗。


全都装进携带的袋子里。


稻谷不多,拢共也就三十多斤的样子,但情报既然说它有效,总得试试。


李旭没有急着离开。


又在周围逛了逛。


没有发现别的野生大米。


但是,却发现了一些工程机械。


它们孤零零的竖在山上。


也没有人看管。


还有一些垃圾。


看样子有工人在这里施工,不知道什么原因离开。


“不会要开发吧~”


李旭忧心忡忡。


他还打算在这里种植一些品种较好的水稻呢。


如果开发的话,他的计划就要落空。


“算了,暂时不想那么多。”


扛着稻谷,坐车回到诊所。


把野生糙米放下。


然后去隔壁街专门卖农业机械的地方,花1660块钱买了一台小型稻谷脱壳机。


再次回到院子。


先把稻谷从稻穗上碾下来。


然后把带壳的稻谷放到脱壳机里,通电。


嗡嗡嗡~


机器运转。


稻壳被剥离。


出来一粒粒灰白色的大米。


看上去很糙。


李旭深表怀疑。


能好吃吗?


他抓了一把,放到电饭煲里,煮了一碗粥。


粥煮好后,米粒依然硬挺,汤色浑浊。


李旭舀了一勺送入口中——


“咳!“


他差点吐出来。


这米又糙又硬,嚼起来像在吃沙子,还带着一股苦涩的矿物质味道,别说和“响水贡米“比了,连最便宜的陈米都不如!


“怎么会这样?“


李旭皱着眉头。


响水贡米生长在石板上,据说味道极美。


为什么这些大米味道这么差?


难道是品种的问题?


思绪间,李旭再查看情报——


【……富集大量矿物质和微量元素……对厌食症有很好的治疗作用】


“难道……重点不是口感,而是药效?“


他若有所思地看着碗里难以下咽的粥。


或许这种大米本就不是用来当主食的,而是像药材一样,重点是药效?


正琢磨着,手机突然响了。


“小旭啊,你怎么又关门了?“电话那头,李阿姨的声音带着埋怨,“现在这条街上只有你一家诊所,正是你出名的好时候,你可以要好好干,不要三心二意的!“


“李姨,我今天有点事,你找我有事?“


“是有事。“李阿姨道明来意,“我跟你说,我表侄女还没有男朋友,那姑娘长得可水灵了!比明星还漂亮,你一眼就能相中!我周末打算带她去你那'看病',你可得好好表现!“


李旭哭笑不得:“李姨,我真不用……“


“什么不用!你都多大了?“李阿姨根本不给拒绝的机会,“就这么定了!周六上午,记得穿精神点!“


电话啪地挂断。


李旭无奈地摇摇头,李阿姨太热情了。


不过,他也很好奇,想看看对方到底多漂亮。


……


一个普通的居民小区。


王秀兰推开女儿的房门,一股浓重的香水味扑面而来。


郑雯雯正对着梳妆镜涂口红,镜中的女孩有着精致的瓜子脸,大眼睛水灵灵的,皮肤白皙得几乎透明,一头栗色的大波浪卷发披散在肩头,衬得脖颈修长。


“雯雯,妈跟你说个事。“王秀兰坐到床边,语气难得柔和。


“什么事啊?“郑雯雯头也不回,专心勾勒着唇线。


“你表姑给你介绍了个对象,是个中医,自己开诊所的......“


“中医?“郑雯雯手上的动作一顿,从镜子里瞥了母亲一眼,“妈,你让我嫁个乡下郎中?“


“什么乡下郎中!“王秀兰急了,“人家李大夫年轻有为,一剂药能卖五万多!你表姑亲眼看见的!“


郑雯雯嗤笑一声:“吹牛吧?什么药能值五万?“


她转过身,露出那张妆容精致的脸,“我在魔都见的富二代,随便一顿饭就......“


“别提你那些富二代了!“王秀兰打断她,“你都二十五了,在魔都混了三年,带回来什么了?连个正经男朋友都没有!“


郑雯雯脸色一僵。


这是她的痛处——在魔都那几年,她确实认识了不少有钱人,可那些人要么只想玩玩,要么早就有了门当户对的未婚妻。


“这次不一样,“王秀兰压低声音,“我听你表姑说,这李大夫父母双亡,家里就他一个,诊所生意又好......“


郑雯雯突然咳嗽起来,脸颊泛起不正常的潮红。


“又发烧了?“王秀兰摸了摸女儿的额头,“自从你从魔都回来,这低烧就没断过。正好周末去相亲,顺便让他给你看看病,又不用花钱。“


郑雯雯望着镜中的自己——尽管化了妆,还是能看出眼下的青黑和病态的苍白。


这该死的低烧已经持续两周了,她想起好姐妹也是同样的病症,结果去医院检查......


她不敢去医院。


生怕有什么不好的病。


想了想,郑雯雯松口,“好吧,我去见见这个'神医'。“


她心里打着算盘:要是真像母亲说的那么有钱,暂时安定下来也不错。